基本條件
1.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2.具有滿足條件的辦公場所;
3.申請從事的檢疫處理類別需要使用危險化學品的,危險化學品的運輸、儲存、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;
4.使用的出入境檢疫處理器械、藥劑以及計量器具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;
5.具有必要的出入境檢疫處理安全防護裝備、急救藥品和設施;
6.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、效果評價、安全保障以及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等管理制度;
7.建立完整的出入境檢疫處理業務檔案、技術培訓檔案和職工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;
8.配備經培訓合格的檢疫處理人員;
9.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員,法律法規有規定的,還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。